6. 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增值税税率为16%。 (1)某商品的标价为每件100元。乙公司一次购买该商品2 000件,根据规定的折扣条件,可得到2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税率为16%。 (2)2018年4月1日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6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假定乙公司4月10日支付货款。 (3)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 000元,增值税额为80 000元。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假定 甲公司 已确认销售收入,款项尚未收到,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额。 (4)2018年12月18日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6 0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天宇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18年12月27日支付货款。2019年4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天宇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要求:假定上述商品在交付时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