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12 月 20 日,光明公司以 7200 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购入一栋写字楼,公司董事会已做出书面决议,将该写字楼出租给 A 公司使用,租期 5 年,年租金为 480 万元( A 公司每年 12 月 31 日预付下一租赁年度的租金),租赁开始日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这栋写字楼的使用寿命为 20 年,预期净残值为 0 ,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为简化,假定按年计提折旧)。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写字楼出现减值迹象,经测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 6 300 万元。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 续计量。 要求:编制光明公司从 2016 年至 2019 年末该写字楼购入、计提折旧、预收租金、确认租金收入、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