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97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了拉业务四处寻亲访友,一日,通过一个熟人介绍得知现在正需要法律帮助,便登门拜访,希望能帮代理此案。看犹豫,便拍着胸脯吹嘘说经办此案的法官正是自己的同学,只要交给自己来办理,保证能打赢官司。就将案子交给了,不料想最终仍败诉。一气之下将的情况告到该市司法局。司法局经调查认为的行为已构成违法,遂根据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给予停止执业1个月和警告的 此案中司法局可引为行政处罚根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