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平原区一级公路新建项目(里程 30km),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监理单位。 (1)建设单位参照其他行业的招标文件范本自行编制了招标文件,而招标文件中规定,参加该项目投标的监理单位必须是本市企业,外地监理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2)委员会由本市交通局负责组建。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市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3)在中标通知书出发后第45天,建设单位与中标的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费用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试分析: (1)就题中给出的材料,指出招标文件件的编制及规定有何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委员会的组成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