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题(此题供有一定基础、希望提高的同学自学之用,不计入分数) 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调整事项: (1)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户余额为24 000,“坏账准备”账户年末余额为2 000(年初该账户无余额)。 (2)2014年9月20日,以银行存款2 400购入某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至12月31日,该股票尚未出售,公允价值为2 600。 (3)2013年1月,购入乙公司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 800,采用成本法核算。2014年10月10日,公司从乙公司分的得现金股利200,计入投资收益,至当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未发生减值。公司和乙公司均为设在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利息、红利免税。 (4)2014年发生广告费用4 800,尚未支付,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 000。 (5)其他资料: 12014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可以税前弥补的亏损2 600,该亏损在发生时已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650。 2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无余额。 32014年实现利润3 000。 4除上述外,公司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不存在其他差异,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 要求:(1)确定公司2014年12月31日,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及资产、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填表); (2)计算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及当期应交所得税税额; (3)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 (4)作出有关所得税的相关账务处理。 暂时性差异计算表 单位: 项目 账面 价值 计税 基础 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收账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应付款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