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5年1月10日编制完成,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4月20日。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2015年3月25日结束。2015年1月1日至4月20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发现如下会计事项。 (1)1月31日,公司发现上年度有一项无形资产研发已失败,但其"研发支出一资本化支出"的余额50万元在年末尚未转出。假定该支出符合税法按150%加计扣除的优惠条件。 (2)2月20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发现,公司2014年10月15日与乙企业签订协议,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乙企业销售设备160台,每台不含税售价为10万元,按售价5‰支付手续费。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企业发出设备160台,收到乙企业转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设备120台,公司按销售160台企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272万元,并按销售160台确认销售收入,结算手续费,结转销售成本。每台设备的账面成本为8万元;至审计日,公司尚未收到乙企业销售设备的款项。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同类设备的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为10%。假定税法规定,公司应按实际销售的数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月1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发现一项投资的处理有误。该项投资的基本情况是:甲公司于2014年1月1日以7200万公司投资,公司股权份额的60%,另支付税费15万元,对丙公司形成控制,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2014年甲公司从丙公司分得上年现金股利200万元,丙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900万元。除净利润因素外丙公司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假定该项投资甲公司拟长期持有,甲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甲公司、丙公司均为设在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4)3月2日,甲公司为奖励本公司职工按市价回购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100万股,实际支付价款400万元(含交易费用);3月20日将回购的100万股普通股奖励给职工,奖励时按每股3元确定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同时向职工收取每股0.5元的现金。 (5)1月1日,董事会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公司位于城区的一幢已出租建筑物的核算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该建筑物系2014年1月20日投入使用并对外出租,入账时初始成本为776万元,市场售价为9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8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与税法规定相同;年租金为72万元,按月收取;2015年1月1日该建筑物的市场售价为1000万元。甲公司认同上述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发现的问题并作相应的会计调整处理。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在对2015年1月1日至4月20日发生的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后,应调减原已编制的201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