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5年1月投资1 200万元设立B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 200万元)。2017年1月1日,B公司从A公司借款3 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除此项借款外,B公司没有其他借款,支付的利息及其他情况假设如下: (1)年利率9%,B公司实际税负高于A公司; (2)年利率7%,B公司实际税负不高于A公司; (3)年利率10%,B公司无法提供资料 (4) 年利率10%,B公司能提供税法规定的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借款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已知: A、B公司均为非金融企业;银行同期、同类货款年利率为8%。 要求:计算上述四种借款情况下,B公司2017年度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