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销售价格除标明为含税价格外,均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公司采用成本与市价孰柢计价,按单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03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2月3日向甲企业赊销A产品5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20 000元,单位销售成本为 10 000元。 (2)公司经营以旧换新业务,12月8日销售A产品2件,单位销售价格(含税价格)为 25 740元,单位销售成本为10 000元;同时收回2件同类旧商品,每件回收价格为1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入现金49 480元。 (3)12月10日,以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向乙企业销售B产品3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12 000元,单位销售成本为5 000元。根据分期收款销售合同,该销售总价款分四次平均收取,每3个月收款一次,第一次应收取的价款已于当日如数收存银行。 (4)12月15日,企业销售材料一批,价款为700 000元,该材料发出成本为500 000元。当日收到面值为819 000元的票据一张。 (5)12月18日,丙企业要求退回本年11月25日购买的20件A产品。该产品单位销售价格为20 000元,单位销售成本为10 000元,其销售收入400 000元已确认入账,价款尚款收取。经查明退货原因系发货错误,同意丙企业退货,并办理退货手续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6)12月20日,收到外单位租用本公司办公用房2004年租金600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7)12月21日,甲企业来函提出12月3日购买的A产品质量不完全合格。经协商,同意按销售价款的10%给予折让,并办理了退款手续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8)12月22日,发现2002年12月10日误将预收2003年度外单位使用本公司专有技术使用费560 000元确认为收入(不考虑该会计差错处理对利润分配表的影响)。 (9)12月25日,转让短期投资收到价款(已扣除转让相关的税费)510 000元,并存入银行。该短期投资系本年11月10日,以450 000元的价格取得的,11月30日对该项短期投资已按单项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0 000元。 (10)12月31日,计算本月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8 378元,其中产品销售应交纳7 545元,销售材料应交纳833元。 (11)12月31日,存货清查中发现本公司生产的C产品市场售价下跌,C产品库存成本总额为500 000元,其可变现净值下跌至340 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