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型高拍无人机”创始人、共同创立了“飞天科技有限公司”,并分别拥有公司68%、18%股份,其余为预留股权。目前,在股权融资过程中,你觉得两位创始人哪个做法错误或不合适?
A.
认为,折叠型高拍无人机样品虽然研发出来了,但是没有正式销售,既没有市场数据,也没有收入和利润,估计没法融资。
B.
认为,虽然还没有开始销售还没有收入,但是样品出来了,肯定是可以融资的。他决定进行股权融资。为了尽快融到钱,他首先找到了本校校友创办并服务校友的投资公司(北航投资公司)。
C.
考虑到未来融资股权面临被稀释的风险,决定在接下来的2轮融资中尽可能争取拥有“一票否决权”, 从而将公司控制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D.
天使轮后1个月,某知名无人机公司想要收购“飞天”,提出3000万元的现金全资收购方案,继续担任总经理,之前的天使投资人同意该收购方案,但是两位创始人认为现在资金还算充裕,公司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拒绝了收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