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楼工程,该工程招标文件中有关开标的内容如下:(1)开标时间按本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日程安排》进行。开标会议由公证机构组织并主持,在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并由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开标程序及其他开标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2)的原则:、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优选的原则。中标人应具备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市场行为规范、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的条件。(3)评的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因素评分办法。开标前30min,设立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担任评委会主任,主持会议,但不参加打分。评委由4人组成,招标单位2名,其余2名在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委员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评办法进行。结束,由委员会写出报告,按投标单位的得分高低,向招标单位推荐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单位,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后,由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单位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单位因未中标向招标单位提出的问题,招标单位将不作解释。若中标人不再履行承诺或确实存在问题,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可按得分排序向下确定中标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