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劝学 初 , : “当涂掌事 , 不可不学! ”以军中多务。:“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 , 见往事耳。务 , 孰若孤?孤常读书 , 自以为大有所益。 ”就学。及过寻阳 , 与议 , 大惊曰: “者才略 , 吴下阿蒙! ”:“士别三日 , 即更刮目相待 , 大兄何见事之晚乎! ”肃遂母 , 结友而别。 【乙】 伤永 (宋) 金溪民方永 , 世隶耕。永生五年 , 未尝识书具 , 忽啼求之。焉 , 借旁近与之 , 即书诗四句 , 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 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 , 稍稍宾客其父 , 或以 钱币乞之。其然也 , 日扳永环谒于邑人 , 不使学。 也久。明道中 , 从先人还家 , 于舅家见之 , 十二三矣。令作诗 , 不能称前。又七年 , 还自扬州 , 复到舅家问焉。曰: “泯然众人矣。” :永之通悟 , 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 , 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 , 则其受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 , 如此其贤也 , 不受之人 , 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 , 固众人 , 又不受之人 , 得为众人而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