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与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 甲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8年。甲执行8年后,又犯C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此,法院应在14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 B. 乙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法院发现乙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没有判决的C罪,并...
甲犯 A 、 B 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和 7 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 18 年。甲执行 8 年后,又犯 C 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对此,法院应在 14 年以上 20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 8 年刑期
B.
乙犯 A 、 B 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和 11 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 20 年。在执行 2 年后,法院发现乙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没有判决的 C 罪,并就 C 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这样,乙实际执行的有期徒刑必然超过 20 年
C.
丙犯 A 、 B 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和 11 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 20 年;在执行 2 年后,丙又犯 C 罪,法院就 C 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由于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 20 年,故丙实际上不可能执行 C 罪的刑罚
D.
丁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 A 、 B 、 C 、 D 四罪,但法院只判决 A 罪 8 年、 B 罪 12 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 18 年有期徒刑。执行 5 年后发现 C 罪与 D 罪,法院判处 C 罪 5 年有期徒刑、 D 罪 7 年有期徒刑。此次并罚的“数刑中的最高刑期”应是 18 年,而不是 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