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月某日,某电化厂液氯工段发生液氯钢瓶爆炸,使该工段414m 2 厂房全部摧毁,相邻的冷冻厂厂房部分倒塌,两个厂房内设备、管线全部损毁。并造成附近办公楼及厂区周围280余间民房不同程度的损坏。液氯工段当班的8名工人当场死亡。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电化在市区,与周围居民区距离较近。爆炸后扩散的l0.2t氯气波及7.53km 2 ,事故共导致779人氯气中毒,5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3万元。 事故调查确认: (1)最初爆炸的1只液氯钢瓶是由某药物化工厂(简称“药化厂",该厂液化石蜡工段以液化石蜡和液氯为原料生产氯化石蜡)送到电化厂来充装液氯的。由于药化厂在生产设备与液氯钢瓶连接管路上没有安装逆止阀、缓冲罐或其他防倒灌装置,致使氯化石蜡倒灌人液氯钢瓶中。 (2)电化厂液氯工段工人违章操作,在充装液氯前没有对欲充装的钢瓶检查和清理,就进行液氯充装。充装时,钢瓶内的氯化石蜡和液氯发生化学反应,温度、压力升高,致使钢瓶发生粉碎性爆炸,并导致一连串钢瓶爆炸。 气瓶在充装前必须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等情况时,禁止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