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酒店销售彩电50台,每台不含税销售额4500元。由于购货量大,给予九折优惠。销售额和折扣开在同一张发票。 (2)将最新研制的智能云电视10台,免费送给大客户试用,该类型在市场上无同类产品,每台成本价8000元。 (3)向广告公司支付广告设计和发布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9000元。 (4)支付本月电话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600元。 (5)购入电子元器件,不含税价款250000元,另支付运费不含税价款500元,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定彩电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