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 1 )向 A 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 2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 34 000 元。收到 A 公司交来一张已经银行承兑的、期限为 2 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汇票,票面价值为 234 000 元。 ( 2 )经协商将应收 B 单位的货款 100 000 元改用商业汇票方式结算。已收到 B 单位交来一张期限为 6 个月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票面价值为 100 000 元,票面利率 为 8% 。 ( 3 )公司上月收到 C 公司一张 1 个月期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委托银行收款。 现接银行通知,因 C 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不足,到期票款没有收回。该票据的账面金额为 90 000 元,票面利率为 8% 。 ( 4 )应收 D 单位一张 3 个月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该票据票面价值为 150 000 元,票面利率为 8% ,款项已收存银行。 ( 5 )将上述收到 A 公司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贴现天数为 45 天,贴现率为 9% ,贴现款已收存银行。 ( 6 )上月向银行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 E 单位)无力支付,银行退回贴现票据,并在本企业银行账户中将票据本息划回。该票据的票面价值为 180 000 元,票面利率为 8% ,半年期。 ( 7 )年末,对上述尚未到期的应收 B 单位的带息票据计提利息。公司已持有该票据 3 个月。 要求:根据甲公司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