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纳税人为某大学教授,同时也是一名作家, 2019 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 1 )每月领取工资 17500 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 2800 元,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作为独生子的向单位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 3 周岁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一名;年满 60 周岁的父亲一名;夫妻约定女儿教育全额由扣除。 ( 2 ) 2 月份受某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审稿收入 26000 元。 ( 3 ) 3 月份在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共取得稿酬 10000 元。 ( 4 ) 5 月将名下某处空置修缮后住房对外出租,月出租金(不含增值税) 3400 元,年租金 40800 元, 5 月份该出租方发生修缮费用 500 元。 ( 5 ) 4 月份与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的一篇学术论文由该出版社出版,出版前取得预付稿酬 10000 元, 8 月份该论文正式出版,又取得稿酬 30000 元, 10 月份因该论文热销,又加印 20000 册,取得追加稿酬 8000 元。 请计算: ( 1 ) 1 月份由单位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 2 ) 2 月份取得审稿收入时,有出版社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 3 ) 3 月份发表文章,由杂志社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 4 ) 5 月将空置房屋对外出租,取得的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 5 )学术论文 8 月份对外出版获得的稿酬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 6 )学术论文 10 月份加印出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