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品售价均为不含税的售价,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产品销售成本按经济业务逐项结转。2008年12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2月5日,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 000元,增值税68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0 000万元。 (2)12月8日,销售给丙公司一批商品,售价50 000元,成本40 000元,价款尚未收到。由于该批商品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甲公司到年末尚无法确定丙公司付款的可能性。甲公司已经开出增殖税专用发票。 (3)12月12日,丙公司来函提出12月8日购买的商品质量存在一定问题,经协商甲公司同意按销售价款的10%给予折让,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销售价款。 (4)12月18日,丁公司要求退回上月购买的5件B商品。该商品销售单价为10 000元,单位销售成本为9 000元。甲公司销售时已确认收入,价款尚未收取。经查明退货原因系发货错误,甲公司同意退货,并办理退货手续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退回验收入库。 (5)12月23日,将公司销售的一批商品全部出售,售价42 000元,价款收到并存人银行。该批商品是甲公司1o月30日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接受戊公司委托代销的,手续费为销售收入的10%。甲公司已向戊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 (6)12月31日,设备折旧i0 000元,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3 000元,销售部门资产折旧2 000元。 (7)12月31日,计算本月主营业务应负担的城 市维护建设税3 600元,教育费附加400元。 (8)12月31日,坏账准备2 600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 000元。 (9)本年损益类科目除上述业务之外的发生额 如下表所示: 账户名称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主营业务成本 23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70 000 其他业务成本 4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 000 管理费用 30 000 财务费用 3 000 销售费用 2 000 营业外收入 2 500 营业外支出 20 000 投资收益 1 6 500 其中,营业外支出全部为企业违法经营的罚款支出。 (10)12月31日,计算本年应交所得税。 (11)12月31日,结转损益类科目。 要求: (1)编制上述业务的有关会计分录。 (2)编制2008年甲公司的利润表(见下表)。 利润表 甲公司 2008年单位:元 项 目 本月数 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填列) 减:所得税 四、净利润(亏损以“-”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