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由北京双联生物制药厂(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方)、深圳新柯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北京中联生物工程学院(私立大学,以下简称丙方)共同出资组建,于2006年5月18日由北京C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A和B出具了“C会518号”《验资报告》,该报告的附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如下。其中,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为20%。同年7月1日,ABC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C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A、B(签章) 根据2007年8月8日召开的ABC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合同、协议,ABC公司决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用于新建生产车间,并于2007年9月30日之前缴足。按规定,在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中,甲方应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0万元,机器设备50万元;乙方应出资人民币60万元建筑材料;丙方以转让其校内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出资人民币40万元。 北京鸿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注册会计师X和Y对ABC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07年9月30日完成了外勤审验工作。 在审验过程中,X和Y索取并适当审计了ABC公司2007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确认该公司的净资产600万元。 经审验确认,甲方于2007年8月20日缴存ABC公司开户银行人民币50万元,于9月 28日运来发票原始价为57万元、评估价为55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台,已安装调试完毕,已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至2007年9月28日为止,乙方共垫付ABC有限责任公司9月1日开工的新建生产车间所需建筑材料款人民币105万元;丙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已于2007年9月29日按增资协议规定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35万元),并办理了使用权转移手续。 要求: (一)除了已获取的相关合同、协议、章程外,对于甲方出资的货币资金和机器设备,X和Y注册会计师应获取哪些必要的证据? (二)乙方的出资出资额是否符合规定?针对乙方的实际出资情况,ABC公司应与其出资各方做哪些必要的工作? (三)X和Y注册会计师对丙方的出资应实施哪些主要审验程序?应建议ABC公司及其出资各方做哪些工作? (四)假定除了ABC公司尚未对收到的各方出资进行会计处理以外,出具验资报告的其他条件均已具备,请代X和Y注册会计师编制验资报告的附件。 (五)在上述有关建议等均被采纳的情况下请代X和Y注册会计师起草验资报告(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