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一: 2010年初,某出口公司向尼日利亚客户出口一批汽车配件,信用证规定要一家检验机构检验,并在发票上贴上检验标签。信用证上有这样的规定“ON INVOICE ENDORSED BY COIN LABEL”。在出货时,货代公司代为检验,结果把标签贴在了发票的正面。该出口公司将所有单据交到银行议付,单据到了开证行,遭到了拒付。(实际上是因为最终客户对价格不满意)进口商要求降价5%。经出口公司多次交涉,进口商才同意付款,结汇延迟了两个月。请问从这个案例中应吸取什么教训?如何理解“单证无小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