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甲餐具生产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一次性餐具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5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收购原木,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33900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452元。 (2)采取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次性餐具,8月1日双方签订销售合同;8月3日预收全部含税货款117000元,另收包装费3510元;8月15日和8月25日各发出50%的餐具。 (3)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7100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39900元。甲餐具生产厂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农产品扣除率为11%;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 2. 甲餐具生产厂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次性餐具,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