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2月8日)前夕.所在单位18人和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等共支付了旅游费16000元.1月底.旅行社业务人员告诉.旅行社未能购到约定的火车票.旅程难以达成.旅行社为此给出了两个方案:一是由旅行社按约承担支付款总价的10%的违约金;二是等能够选择同年“五一”完成原定的旅游行程.旅行社同时承诺提前一告知.假如没有提前一通知.旅行社将承担全额旅游费用同倍的违约金.等同意旅行社的第二个方案.并签订了书面协议.4月29日.旅行社通知.行程、票务等都已经准备好了.行程安排在4月30日;等以没有时间准备为由.拒绝参加旅游.要求旅行社支付违约金.最后.等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请根据有关法律回答以下问题: (1)旅行社是否必须承担全额旅游费用同倍的违约金?为什么? (2)旅行社应当如何从中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