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28日,甲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价款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3月6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装卸费7万元。4月10日,设备开始安装,在安装过程中,甲公司支付安装人员工资8万元;领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万元。设备于2015年6月20日完成安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采用年数总和法折旧。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该设备2018年应的折旧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