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提出: 第三十三条 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 、但须提交参议院议权。 第三十四条 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公使, 参议院之同意。 第四十四条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之。 材料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享有请愿、陈述、考试、选举等民主权利。 资料来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选自、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修订本)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 【分析】 1 上述法案是由谁颁布的? 2 结合材料1和材料2,谈谈你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用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