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该公司2017年4月30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 方余额为200万元,该借方余额均可用下月的销项税 额抵扣。5月份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企业将一批 库存商品用于福利发放给职工 ,实际成本为40万元,计税价格50万元; (2)生产经营用在建工程 (生产线) 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万元,原进项税额8.50万元; (3)由于管理不善,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75万元,原进项税额12.75万元; (4)由于管理不善,库存商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370万元,其中所耗原材料成本为200万元; (5)企业以原材料与B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B企业持有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存货账面实际 成本为200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设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 (6)企业以库存商品(应税消费品)抵偿所欠B企业货款260万元。库存商品账面实际成本为180万元,公 允价值为200万元,消费税率为10%。 (7)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非生产经营在建工程,产品成本为570万元,计税价格(售价)为600万 元,假如该产品为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率为10%; (8)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300件用于发放给300名职工作为福利,每人一件产品,每件产品成本为1万 元,计税价格(售价)每件产品为2万元,假如该产品为 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率为10%。其中生产工人为 200 人,车间管理人员60人,总部管理人员40人。 (9)企业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确认其价值为2000万元,进项税额340万元,另支付运杂费3.33万 元,其中可以抵扣增值税0.33万元。全部贷款已经支 付。 (10)企业对现有一台生产设备进行修理,领用原材料价值20万元,为购买该原材料支付进项税额3.40万 元,应付修理人员薪酬1万元。 (11)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5000万元(不含增值税),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贷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12)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020万元,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13)本月缴纳本月增值税90万元。 要求:编制A企业有关会计分录,并计算应交增值税余额。(不考虑所得税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