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0.5%,有关资料如下: (1)该企业从2012年开始坏账准备,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 000 000元; (2)2013年和2014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 500 000元和2 200 000元,2013年和2014年均未发生坏账损失; (3)2015年6月,经有关部门确认一笔坏账损失,金额为18 000元; (4)2015年10月,上述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5 000元; (5)2015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 00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