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15周岁,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使用暴力造成一人重伤,由于《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
乙,15周岁,与13周岁的低年级女生丙谈恋爱,两人多次自愿发生性关系,丙因怀孕中途退学。乙构成罪
C.
丙,15周岁,在盗窃过程中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死亡,丙构成抢劫罪
D.
丁,17周岁,恃强凌弱,多次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钱财,学习用品,对于没带钱的同学,动辄打骂威胁,致使多名学生不敢正常到校学习,扰乱学校的秩序,丁构成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