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甲、乙、丙三位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 其中 , 甲投资了200万元 , 的投资额各为150万元。由于竞争的压力 , 2016 年公司就亏损了20万元 , 2017 年该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 开发新产品 , 遂营利70万元。该公司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 按5%任意公积金。(该公司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请问该公司2017年的可以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是多少(计算出总数即可)? (注:公司利润的分配顺序为: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然后缴纳所得税,然后 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然后 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最后剩下的盈余向股东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