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在北方某著名滑雪场游玩之后,在公路上等候汽车,但因前日刚下过大雪,路面结冰,等候多时,未见汽车。半个多小时之后,拦了一辆个体出租车,但该车已挂出“停车营业”的车灯标志,司机准备开车回家休息。说明自己要赶火车回家,恳求送其到火车站,并提出愿意双倍付车钱。提出因路滑难行,如有意外,其概不负责。因急于赶车,表示同意。6公里左右,因前方车辆行驶缓慢,催促快开,遂将车驶入人行道,准备超车,但因路面太滑,刹车失灵,该车撞到电线杆上,致使头部碰伤,因此医疗费用4000元。后要求司机赔偿其损失,但提出,他与事先有约,对此事故一概不负责任。请问: (1)与司机达成的出了意外概不负责的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2)是否应该承担对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