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背景: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单位同意,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如下事件: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于 2012 年 9 月 2 0 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各单位分别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因使用需要,建设单位于 2012 年 10 月初要求乙施工单位按其示意图在已验收合格的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并于 2012 年 10 月底正式将该工程投入使用。 2013 年 2 月该工程给排水管道大量漏水,经监理单位组织检查,确认是因开车库门洞施工时破坏了承重结构所致。建设单位认为工程还在保修期,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罚。 问题: 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指出事件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事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