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案情节选自网络: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7907843/) ,26岁,北京人,2009年10月19日因家庭暴力死亡。——如此简短的描述,无法概括这个年轻女孩生前曾经历的惨痛和绝望,身后的判决也难令她瞑目。 与丈夫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后经常遭到的殴打。从这时到她死亡,短短几个月中间,她及家人曾先后八次向警方报告的暴力行为,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也曾经离开亲人独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这些努力能挽救她的生命。 曾这样描述对她的最后一次残酷殴打:“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这次或许致命的殴打发生在2009年8月5日,于8月11日逃出,8月14日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去世,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的朋友及父母也透露,不仅长期被殴打,而且还被逼迫夜晚脱光衣服扒在客厅无窗帘遮挡的落地窗上,用强光照着,长达2个小时,让其倍受侮辱。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已放弃上诉,检察院抗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案的刑事判决部分已经基本定谳,一条生命只“值”六年六个月的徒刑,这就是法院为家庭暴力核算的代价。 在生前,她的父母曾饱受的骚扰和恐吓,临终前,她对父母的最大担忧就是“你们的日子会不好过”。在判决之后,代理律师写道:“我们至今无法直视她父母的眼睛,是不忍,是不敢。” 请根据所学刑法知识评价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