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纪 80 年代,中国民航一架伊尔十八飞机,由兰州、长沙飞广州。飞机由长沙起飞后,一名乘客吸烟将烟头放入烟缸时,碰翻了烟灰缸,未灭的烟头掉在地板上,由于座椅滑轨与机壁间无挡隔金属压条,又地板下与易燃杂物。飞机到达广州白云机场上空第五边准备着陆时,越来越大,烟冒入客舱。乘务员报告了机长,机长取灭火瓶取不下,回到驾驶舱,在既没有按规定査清火源又未组织灭火的情况下,错误地认为电器失火,关了供气电门,扳下了释压电门,关了总电源;飞机接地后,紧急刹车,四发顺桨,打开了前后舱门;飞机停稳后,放下了工作梯子。此时机长不但没有指挥乘务员组织乘客撤离,反而下机去扶梯子。由于机长未将情况报告塔台,消防救护人员也未及时赶到,当乘客撤下 11 人时,客舱内浓烟翻滚,燃成明火,后舱因无下机设备,客舱顿时混乱,乘客在烟火胁迫下纷跳机,造成乘客死亡 25 人,受伤 3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