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胜利机械厂在报上刊登广告称:“本厂有Z型模具设备一套,因闲置,现转让,欲购者从速联系。” 东风五金厂厂长因公出国,副厂长看到广告后即去胜利机械厂考察,认为该设备性能先进,而且价格合理,经与胜利机械厂厂长协商后,用随身携带并已加公章的空白合同填写了合同,合同内容为:胜利机械厂供给东风五金厂Z型模具设备一套,总价款为55万元人民币。质量标准为符合设备书中标明的性能;运输方式为送货;送货期限为合同生效后10日内;付款期限为货到付款70%,验收合格后余款付清,违约责任依法办理;需方在加理盖公章后5日内付定金3万元,合同在收到定金之日起生效。东风五金厂副厂长将填写完毕的合同交给胜利机械厂厂长,胜利机械厂长加盖了公章,双方各持一份。 分析: (1)哪一种行为是要约行为? (2)哪一种行为实施后合同生效? (3)假设东风五金厂给付定金后,厂长出国回来,看到此合同后,认为价格太高,即给胜利机械厂厂长打电话,要求降价3万元,胜利机械厂厂长当即表示同意,此时,原合同有效吗? (4)假设东风五金厂给付定金后,厂长出国回来,认为此合同所购设备与本厂原有设备不配套,即给胜利机械厂发去电报,电文是:“设备不配套,恕不能接受,望同意解除合同”。胜利机械厂厂长接到电话后,15日内未予答复,这是默认吗? (5)假设胜利机械厂送货有困难,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送货途中由于车辆发生事故,延期到达东风五金厂1个月,东风五金厂提出延迟交货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据? (6)假设东风五金厂在收到设备进行安装使用10个月后,发现设备内在质量上有缺陷,东风五金厂是否有权机械厂提出质量异议? (7)假设东风五金厂在验收中,发现没有该设备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必要的技术资料,则东风五金厂在托收承付期内有权拒付这部分设备货款吗? (8)假设胜利机械厂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在合同中只约定“违约金依法办理”,未约定具体幅度,其应否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