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家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财政预算约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已完成,施工图样已具备且满足深度要求,招标人委托某招标公司对该工程施工组织公开招标,并决定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招标公司拟定的招标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并要求招标文件购买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100万元。 (2)分两批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3)召开投标预备会。 (4)向提出问题的招标文件购买人发出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文件。 (5)组织开标会议,接受投标文件并开标。 (6)组织资格审查和原件复核工作。 (7)从招标人提供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专家。 (8)组织委员会,委员会出具报告。 (9)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价格进行谈判,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公司根据项目计划工期较短,且预计物价波动幅度较小的具体情况,建议招标人选用固定总价合同。 招标公司在招标方案中向招标人建议,除了办公楼工程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总承包单位之外,还大楼的精装修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等单独进行专业承包的招标。 [问题] 1.招标方案中,哪些工作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2.招标公司建议选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 3.招标公司在招标方案中提出的将专业工程单独招标的建议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