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0日上午7:30整,某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组织某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某三甲医院开展医院感染卫生监督监测,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要求,对该院第7手术间(层流洁净手术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样检测方法进行监测采样和检测。2009年5月24日,某卫生监督局接到某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该院第7手术间(层流洁净手术室)环境空气细菌菌落总数为31cfu/m 3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规定“Ⅰ类环境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空气细菌菌落总数≤10cfu/m 3 ”。该院第7手术间(层流洁净手术室)环境空气细菌菌落总数为31cfu/m 3 ,超过《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规定,超出规定2.1倍。 对该三甲医院进行卫生行政处罚的证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