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注册会计师甲、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2017年第8号委托书,于2017年2月10日对该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于2月28日提交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除下列事项外,公司是小型企业,其财务报表其他内容均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注册会计师均已认可。 (1)公司2016年末产成品期末余额多计1万元,影响2016年利润,注册会计师提请该公司调整,但未予接受。 (2)公司2016年7月份起对产成品发出计价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后进先出法,使2016年销售成本上升1.5万元,这一变化未在财务报表中说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也未作调整。 【要求】确定注册会计师表示审计意见的类型,并写出审计报告的说明意见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