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商业建筑工程项目,主体建筑物10层。在主体工程进行到第二层时, 该层的100根钢筋混凝土柱已浇注完成并拆模后,监理人员发现混凝土外观质量不良,表面疏松,怀疑其混凝土强度不够,设计要求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C18的等级,于是要求承包商出示有关混凝土质量的检验与试验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承包商向监理单位出示其对9根柱施工时混凝土 抽样检验和试验结果,表明混凝土抗压强度值(28天强度)全部达到或超过c18的设计要求,其中最大值达到了C30即30 MPa。 问题: 1.你作为监理工程师判断承包商这批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是否达到了要求? 2.如果监理方组织复核性检验结果证明该批混凝土全部未达到.C18的设计要求,其中最小值仅有8 MPa即仅达到c8,应采取什么处理决定? 3.如果承包商承认他所提交的混凝土检验和试验结果不是按照混凝土检验和试验规程及规定在现场抽取试样进行试验的,而是在试验室内,按照设计提出的最优配合比进行配制和制取试件后进行试验的结果。对于这起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承包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4.如果查明发生的混凝土质量事故主要是由于业主提供的水泥质量问题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足,而且在业主采购及向承包商提供这批水泥时,均未向监理方咨询和提供有关信息,协助监理方掌握材料质量和信息。虽然监理方与承包商都按规定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进货抽样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确认其合格而接受。试问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及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