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关借款资料如下: (1)公司2011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资金3 000 000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按照借款协议,按提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公司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资金120 000元,期限为3个月,年利率为5%。根据借款协议,利息按月预提,按季支付,本金到期后一次性归还。 要求: (1)根据资料(1),编制2011年1月1日借入借款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1),编制2011年3月31日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1),编制2013年12月31日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2),编制2014年1月1日借入借款的会计分录; (5)根据资料(2),编制2014年1月31日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 (6)根据资料(2),编制2014年3月31日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