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办理进口报关,并将进口(转入)报关单号填入出口(转出)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
B.
保税间流转、加工贸易结转类的报关单,办理进口报关,并将进口报关单号填入出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
C.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关联备案”栏填报本次减免税货物结转所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D.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关联备案”栏填报与其相对应的进口(转入)报关单“备案号”栏中《征免税证明》的编号。
E.
保税间流转货物、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填报在“关联备案”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