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资料 工商银行无锡支行发生下列有关的经济业务: 1.1月15日,收到欣星公司交来贴现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各一份,银行承兑汇票由在工商银行绍兴支行开户的工厂签发并承兑,金额为120000元,到期日为4月15日,月贴现率为5.1‰。审查无误后,予以贴现。 2.2月10日,收到锡南工厂交来贴现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商业承兑汇票由在工商银行宁波支行开户的西湖公司签发,金额为108000元,到期日为5月20日,月贴现率为5.1‰。审查无误后,予以贴现。 3.3月20日,收到天河工厂交来贴现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商业承兑汇票由在工商银行常州支行开户的东兴工厂签发,金额为99000元,到期日为7月20日,月贴现率为5.1‰,审查无误后,予以贴现。 4.4月15日,收到工商银行绍兴支行划来欣星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款120000元。 5.5月20日,收到工商银行宁波支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商业承兑汇票和由其签发的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金额为108000元的票款未收到,将锡南工厂贴现的票款从其账户中扣回。 6.7月20日,收到工商银行常州支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商业承兑汇票和由其签发的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金额为99000元的票款未收到。天河工厂的贴现票款仅从其账户中扣回69000元,不足部分转入逾期贷款。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