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大明辞职后公司不给补偿金 2012年3月,大明应聘到某网络公司担任市场开发部主管,月薪8000元,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当时公司的效益很好,可从2013年2月开始,公司效益大幅度滑坡,直到今年2月公司 准备实施裁员计划。今年3月,大明得知自己已被列入公司的裁员名单。当时他就想:“与其公司把我裁减掉,还不如自己主动提出辞职,这样面子上好看些,对于今后求职也更为有利。”于是就填写了《辞职申请表》。 后来其被辞退的同事领上了失业保险金。大明也要求领取。但遭到了拒绝。你认为合理吗?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