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疾病永远是最大的社会经济风险。因此,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设计中,理应有一个轻重缓急的排序。类似中山等地对于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个人医疗费用的政策安排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同时也是急群众之所急的之举。对于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动用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能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正如有所言,将原本用于购房的资金用来治病自然是合情合理的,“在生命与住房之间,我们选择生命,因为没有生命,一切资金失去意义。”作为专款专用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存储人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的救治,无疑是制度人性化的充分体现。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