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创业板市场关于公开招股确定发售期间的规定包括( ) 。
A.
涉及向公众人士招股的任何上市方法,发行人上市文件内载列有关发售期限的详情
B.
上市文件所订明的可更改或延长发售期间或公开接受认购期间的权利必须限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接纳的因热带气旋警告讯号或类似的外来因素而可能引致的延误
C.
上市文件所订明的可更改或延长发售期间或公开接受认购期间的权利必须载于文件的有关详情内
D.
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接纳的任何条件的规定和限制下,上市文件所述发售期间及公开接受认购期间的截止日期不可更改或延长,而发行人、包销商或任何其他人士均不可单方面更改或延长该日期或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