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为进行企业的转型发生了如下交易: 201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235和一台专门生产A产品的B机器设备与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B设备的原价为5000,已折旧2000,无减值准备,当日的公允价值为4500。乙公司持有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5000(其中成本3000,损益调整1500,其他权益变动500),无减值准备,能够对丙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拥有丙公司持股比例的40%,当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与账面价值相同),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当日的公允价值为5500。 2011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分配现金股利50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600。 其他相关资料: (1)长江公司和乙公司、丙公司在此之前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3)长江公司换入丙公司的股权后,能够对丙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并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4)不考虑内部交易等因素的影响; (5)长江公司和乙公司对换入的资产均不改变持有意图。 要求:(1)判断2011年1月1日的交易是否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说明理由;分别做出长江公司和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2)做出长江公司在2011年12月31日的会计处理。(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