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的分歧 某厂在一次接受上级检查后,领导在反馈信息时说门口卫生没做好,办公室主任就叫门卫打扫,门拒绝执行,理由是说明书中没有包括门口清扫的条文。办公室主任顾不得查看说明书原文,并找来勤杂工清扫,勤杂工同样拒绝,理由也和门卫一样。办公室主任威胁要将其解雇,勤杂工才勉强同意清扫,但干完活以后,就领导投诉。有关人员看了投诉后,审阅了勤杂工和清洁工的岗位说明书。门卫的岗位说明书上明确规定:“门卫的工作职责是按时开关厂门;检查进出人员的证件;进行外来人员登记。”但未提及门口卫生;勤杂工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规定:“勤杂工以各种方式保持车间的卫生”,但没有包括厂门口的清扫工作。清洁工的岗位说明书上确实包含了各种清扫内容,但它的工作时间是下班以后开始。 从以上案例中不难发现以下问题:为什么门卫、勤杂工、清洁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关系会相互重叠界定不清呢?为什么有的工作没人去做?为什么有的责任没人承担?为什么办公室主任难以确定下属的工作职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