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公司采购经理甲受公司委派前往A市采购500斤时令水果。甲刚到B市就生了重病,无奈只好委托自己在B市的一位好友前往购买水果,并给乙出具了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甲在介绍信中写道,今委托×××(乙的名字)前往你处购买水果若干,货到我公司付款。不料个“马大哈”,误将500斤听成了5000斤,与卖方签订了5000斤水果的销售合同,并随即装车发货。货到A市后,公司只收了1000斤水果,对其余水果均拒绝付款。卖方无奈,为避免水果腐烂,只好在A市就地折价出售,连同车费共亏损1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甲对乙的转委托不成立,卖方只能要求甲赔偿损失 B.乙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构成无权代理,卖方只能要求乙赔偿损失 C.A市公司应对卖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D.甲、A市公司应对卖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