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甲产品,同时兼营建筑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适用的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2002年该公司发生下列销售业务(销售价款中均不含应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1)A公司2002年10月3日与B公司签订一项合同,A公司为B公司建造和安装一套化工设备,合同价款500万元。合同规定10月5日,B公司预付货款100万元,12月31日前再付20%的货款,其余价款待设备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2002年12月28日,A公司已将设备运抵B公司,预计2003年2月15日安装完毕。该设备的实际成本为320万元,预计安装费为50万元。 (2)A公司11月23日销售给乙企业产品一批用于M工程试运行使用,该批产品价款60万元,成本40万元,另支付运杂费1万元,产品的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给乙企业,但乙企业因设备尚未安装完毕,决定2003年1月15日再提货,乙企业已用银行汇票付清此项价款及增值税。 (3)12月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甲企业销售产品100件,单价100元,单位成本65元/件。但甲企业已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尚无支付货款的能力,但A公司考虑到甲企业既是老客户,同时相信甲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是暂时的,故仍然对其按照合同如期发货,该批产品的货款短期内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但甲企业将该批产品的增值税已于12月29日通过银行付讫。 (4)A公司8月1日委托乙商店销售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价款50万元,成本35万元,2002年12月30日乙商店送来代销清单,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商品70%,其余的商品退回,A公司收到乙商店销售商品的增值税,但销售商品的货款未收到。 (5)A公司11月3日向C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100万元,成本80万元;价款及增值税已经收到存入银行,但合同又规定,2003年2月3日,A公司将加价10%将该批商品回购。 (6)A公司10月3日转让2000年2月5日购买的设备,该设备的原价5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5%,预计使用5年,采用平均年限法折旧,取得转让收入25万元,并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款项均已通过银行结算,设备已由买方运走。 (7)A公司4月5日转让一项专利权所有权,取得转让收入25万元存入银行,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18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 (8)A公司2002年5月2日与D公司签订一项建造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为D公司建造办公楼一栋,工期2年。合同总价款为500万元,D公司已于2002年5月10日预付了20%的工程款,2002年A公司为建造该办公楼实际发生建筑成本150万元,预计还将发生建筑成本200万元。 要求:(注: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万元) (1)根据上述资料计算A公司2002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项税额、主营业务利润,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根据上述资料计算A公司2002年实现的其他业务利润并编制有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