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某施工单位为中标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个月。 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的条款如下: (1)分项工程清单中含有两个分项工程,工程量分别为甲项4 500m3, 31 000m3,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200元/m2,综合单价为12.93元/m3,综合单价的单价分析表见表1—2。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超出 10%时,应调整单价,超出部分的单价调整系数为0.9; 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对该分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调整单价,单价调整系数为1.1。 (2)措施项目清单共有7个项目,其中环境保护等3项措施费用4.5万元,这3项措施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数进行结算。剩余的4项措施费用共计16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得调价。全部措施项目开工后的第1个月末和第2个月末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数额分两次平均支付,环境保护措施等3项费用调整部分在最后一个月结清,多退少补。 (3)其他清单中只包括招标人预留金5万元,实际施工中用于处理变更洽商,最后一个月结算。 (4)规费综合4.89%,其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税金的税率为3.47%。 (5)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款的10%,在开工前支付,开工后的前两个月平均扣除。 (6)该项工程的质量保证签约合同价款的3%,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进度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 合同工期内,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1—3所示。 [问题] 1.该工程签约时的合同价款是多少万 2.该工程的预付款是多少万 3.该工程质量保证少万 4.各月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是多少万并对计算过程做必要的说明。 5.各月需支付的措施项目少万 6.承包商第1个月应得的进度款是多少万(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