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26岁的女研究生被A公司录用为职员,双方约定合同期为1年6个月;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内不得怀孕生育小孩,否则立即终止合同;提前解除合同须支付违约金3000元。自上班以来,一直勤勤恳恳、尽职尽责。2008年ll、12月,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就业形势的恶化,我国出现了女性劳动者以保住工作岗位为目的的怀孕高潮。2009年春节期间(2009年1月26日一2月4日),在父母的劝说下也萌发了生育小孩的想法,不料这一想法很快传到了A公司领导那里。2009年2月10日.A公司领导约谈话,重申了当初合同约定内容,并提出如果主动提出辞职,公司将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当即表示拒绝辞职。2009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期。10天后就在准备办理离职手续之时突觉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确定已怀孕1个多月。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与A公司劳动合同的约定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