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公民为一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2005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 外商投资企业每月支付的工薪5000元;国内派遣单位每月支付的工资2000元。 (2) 12月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全年奖金 24000元。 (3) 利用休假时间为国内某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取得收入50000元,领取收入时得知该单位遭受严重水灾,当即捐赠20000元。 (4) 为境外一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8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国税法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000元。 (5) 个人出租住房,每月取得租金收入 3000元,每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及修缮费用500元,取得合法票据。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该公民2005年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