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年度,甲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4月1日,甲公司收到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税款1200万元;(2)6月30日,甲公司以16000万元的拍卖价格取得一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房屋(属于非日常经营活动),该房屋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当地政府为鼓励甲公司在当地投资,于同日拨付甲公司4000万元,作为对甲公司取得房屋的补偿;(3)8月1日,甲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600万元款项,用于正在建造的新型设备。至12月31日,该设备仍处于建造过程中;(4)10月10日,甲公司收到当地政府追加的资本性投资1000万元。甲公司按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假定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甲公司2×16年度因政府补助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是()万元。